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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离婚登记多久之内可以申请撤销呢?

发布时间:2023-05-05 15:37:11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离婚登记可以申请撤销吗

离婚登记可以申请撤销。

依据我国最新《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是我国法律所不能忍受的,当一方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另一方都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因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诉讼离婚。除了家庭暴力的情况,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也构成离婚条件。

二、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以下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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