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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8-28 08:12:22 来源:会计网


(资料图)

一般不同地区对高级经济师的评审条件也不同,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江苏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以发现对学历、能力业绩要相关要求,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江苏省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条件

(一)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经济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67号)规定和要求执行。高级经济师采取“考评结合”,申报人员须参加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后,才可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

(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三)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2023年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工信人事〔2023〕164号)要求执行。请申报人员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申报网站提交后,将纸质申报材料及时报送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称办,由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称办汇总并经南京市职称办同意后,集中报送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职称办。

江苏省高级经济师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企业总部在我市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南京人才居住证、紫金山英才卡等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四)中央驻宁单位、省部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申报职称,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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